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选拔管理有关文件规定,为加强对全区两类人才的跟踪管理培养,现组织开展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2017年上半年业绩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新区首批拔尖人才;2、新区首批优秀青年人才。(详细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2017年1-6月份承担或完成的各级各类重点课题和科研项目情况,获得主要科研奖励、项目扶持、荣誉称号,取得各类成果、授权专利及发表论文情况等,其中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须重点说明。具体内容根据《2017年上半年度业绩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要求提供。
三、考核说明
业绩考核形式为个人自评。人才认真总结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填报《2017年上半年度业绩考核登记表》。各单位于7月3日前统一将本单位业绩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人才本人签字,无需盖学院章)报送至人事处(办公楼1204房间),电子版发送至gaohongfu@upc.edu.cn。
四、注意事项
(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填写附件3《有关人才变动情况表》。主要变动情形如下:
1、因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区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3、入选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山东省首席技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管理期内有一年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不适合继续保留人才资格的情形。
(二)如人才津贴发放银行账号发生变动,请将更改后新账号填写附件4《人才津贴账号变动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高洪福
联系电话:86981882
人事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