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公派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申请条件
1. 高级研究学者。聚焦选派科技领军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
(3)在实际工作中取得突出业绩。其中,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影响力,能够组织带领团队开展高水平科研工作,并取得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员一般应担任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2.访问学者。聚焦选派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和管理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毕业的申请人原则上来校须满一年。
(3)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4)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博士后。聚焦选派青年科研人才,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我校正式工作人员,且原则上来校须满一年。
(3)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
注:申请人须同时满足符合《2026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以及《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指南》规定的其它申请条件。
a: 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48;
b:2026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origin-bg.csc.edu.cn/chuguo/s/4049
四、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申请。
(一)网上申报。4月10日-4月26日,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参见信息平台使用说明)。
(二)材料报送。4月27日前,各单位汇总申请材料,并将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办公楼1202-2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xiaoyi@upc.edu.cn,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系统导出,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并在首页贴上本人正面、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扫描在同一文档中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正式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邀请信应明确如下内容:
a.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b.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c.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6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7年12月31日;
d.工作语言:赴非英语国家,邀请信中应明确留学期间的工作语言,如工作语言为英语,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即可;
e.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f.外方资金资助/收取费用情况;
g. 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如下条件除外: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应届博士生申请博士后时,要求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后方可生效。
对邀请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若无,则外语水平应填写未达标。外语合格条件参见如下要求: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8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
(7)外方合作者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5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8)在研材料
申请人应上传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1)科技处审核并盖章)
(9)论文首页
申请人应提交论文首页扫描件,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10)申请高级研究学者需额外提供材料
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双一流”学科建设/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支撑材料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11)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签字盖章)(附件2)。
(12)公派访学承诺书(附件3)。
(13)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4)。
提交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4058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严格按照选派办法中有关规定派出和管理。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2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
项目专栏:https://origin-bg.csc.edu.cn/chuguo/s/4049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电话: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6年3月19日
附件4:2026年高访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初选名单一览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