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以及《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等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3-12个月
博士后:6-24个月
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
二、选派名额、优先资助学科及专业领域
我校共计8个推荐名额。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及成员赴国外高水平大学强项学科或科研机构等进行课题研究与科研合作。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须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申报时原则上来校工作满一年,近五年以来岗位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七)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两年。
5.曾出国访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报。9月15日前,各拟推荐人员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网址参见:http://apply.csc.edu.cn,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3696。并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清单如下: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系统导出);
2.《国家公派出国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2)(学院签字盖章),申请人所在基层党组织、单位,对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师风、身心健康状况、学术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3699
根据“伟德betvlctor体育官网2025适当放宽青骨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的说明”:申请人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但须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函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留学开始时间应晚于当年结果公布时间,并早于留学资格截止日期,录取结果拟于2025年11月底公布,本次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注:邀请函内容中申请人姓名、留学身份、留学期限、专业方向及外方签字缺一不可,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将导致申请失败。英文以外语种出具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
6.职称、最高学历与学位证书复印件
7.依托项目在研证明及《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附件1)(申请人需参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派出,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统计表》须由科技处审核并盖章)
8.外方合作者简介(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应由合作导师本人提供并签字。)
9.获奖证书复印件(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不超过5页,如无可不提交)
10.《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
1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专家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并具有一年以上出国交流经历,其所从事的专业应与申请人留学专业或相关研究领域一致或相近)
(二)单位推荐。9月15日前,各单位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申报资格及支撑材料等进行审核把关,并排序推荐。请将申报人员所有纸质材料报送办公楼1202-2房间,电子版请发送至liuxiaoyi@upc.edu.cn,
(三)学校评审、公示。9月20日前,学校审核、评审,并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五、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被录取人员严格按照选派办法中有关规定派出和管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怡
联系方式:0532-86983380
人事处
2025年8月7日
附件3: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情况一览表.xls